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庇护申请人资格

庇护知识 混美国网 6年前 (2018-07-14) 3573次浏览

要向美国政府提出庇护申请,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:

1,申请人过去曾受过迫害,或有可信的恐惧将受到迫害;

2、所受迫害是基于种族、宗教、国籍、隶属某社会团体或政见;

3,申请人已经到达美国境内。

4,申请人在入境美国一年内提出。

 

如果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,将可能失去申请庇护的资格:

1. 曾经有过指挥,煽动,协助,或者参与因他人种族、宗教信仰、国籍、所属社会团体、或政治意见而迫害他人的行为。

2. 曾经在美国境外犯过任何“非政治类”的重罪。

3. 犯有“某些特定罪行”的纪录,并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。

4. 在来美国之前,已经在第三国家具有 5 年以上长期居留权的。

5. 在抵达美国后的一年内未提出申请者(这一条并不严格,晓明有部分客户是入境超过一年提出申请的,也正常受理了)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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